松桃苗族自治县现行行政区划是:全县设置为15个乡、13个镇,下辖503个行政村、4个社区、17个居民委员会、4280个村居组。
1950年3月1日,松桃县人民政府成立时,全县设置为6个区,按阿拉伯数字排列称为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区名称沿用新中国成立前的原名,乡、镇下属的保、甲改为行政村、行政组。1951年11月,根据政务院“关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将区公所改为区人民政府,将6个区调为城关、小平茶、三宝、镇江、普觉、孟溪、乌罗、甘龙、长兴9个区。1952年10月,四川省秀山县(现属重庆市)所辖的九江乡划入松桃,全县调为115个乡、1个直属镇(即丰乐镇)。1953年3月8日,县政府民会字第46号文件决定:将丰乐镇更名为城关(乡级)镇,属一区所辖。195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县各级“人民政府”改为“各级人民委员会”。同年,为纪念抗美援朝壮烈牺牲的战斗英雄、特等功臣龙世昌,县委决定将二区改名为世昌区,底哨乡改为世昌乡。不久,为实施党的民族政策,将世昌区建为世昌苗族自治区,将三区建为盘信苗族自治 区,将9区建为长兴民族民主联合政府。1956年8月,又将全县115个乡、1个镇调整合并为74个乡、1个镇。1956年11月,撤销城关区,保留城关镇,并升格为区级镇。原城关区所辖的8个乡分别划归世昌、大坪、长兴三个区。1957年1月,铜仁县辖的牛郎、木寨、王家普、天星云、岩拉寨、中寨、界牌、婆洞、沙坝、大兴等乡和江口县辖的小屯乡,正式划归松桃苗族自治县管辖。至此,全县共有10个区、1个镇、84个乡。3月,将世昌、盘信两个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长兴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撤销,改成一般区公所。1958年4月,调整区乡区划,合并小乡,全县84个乡合并为45个乡。11月,根据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全县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化,将乡改为人民公社。全县45个乡政府改建成44个人民公社(太平、隘门两乡合并为1个公社),城关镇也撤销。1959年1月,又将44个人民公社合并为区社合一的10个大人民公社,以区命名。即:城关人民公社、世昌人民公社、盘信人民公社、大坪人民公社、普觉人民公社、孟溪人民公社、乌罗人民公社、甘龙人民公社、长兴人民公社、牛郎人民公社。在公社以下设60个管理区。1960年11月,重新调整乡的行政区划,在原管理区的基础上,改建为59个乡、1个镇人民委员会。1961年7月,撤销以区为公社的建置,恢复10个区公所,60个乡(镇)人民委员会改建为46个公社。1962年5月又增设1个安塘人民公社。1963年2月,再次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在原47个人民公社的基础上,增建了9个人民公社。1965年11月,恢复城关镇为直辖镇,并保留城关公社。同时,再次调整公社行政区划,新增设4个人民公社。至此,全县分为1个直辖镇、10个区公所,60个人民公社,506个生产大队,3283个生产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1967年,县、区、公社、生产大队,均改称为革命委员会。1981年,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县称县人民政府、区称区公所、公社称管理委员会。
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的意见,全县设置为10个区公所、1个区级镇人民政府,将60个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60个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行政村,生产队为村民组。
1985年1月,对部分区、镇、乡作了更名和调整。城关镇改名为蓼皋镇,城关区改名为松江区,松江区的牛场乡改名为八龙乡,盘信区的瓦窑乡改名为当领乡,长平乡改名为务旮乡,普觉区的大同乡改名为大洞坝乡,乌罗区的冷水乡改名为冷水溪乡,甘龙区的和平乡改名为瓦溪乡,牛郎区的沙坝乡改名为沙坝河乡。同时,将芭茅、盘信、大坪场、普觉、寨英、孟溪、乌罗、甘龙、长兴堡、迓驾、牛郎、大兴12个乡改建为12个乡级镇。这样全县为10个区、1个区级镇、48个乡、12个乡级镇。
1992年5月,全县实行撤区、并乡、建镇。撤销10个区、48个乡,重新组建成15个乡、13个镇,共28个乡(镇),下辖503个村委会、3823个村民组、21个居民委员会(社区)。新组建的乡(镇)升格为科局级。
13个镇是:
蓼皋镇、盘石镇、盘信镇、大兴镇、牛郎镇、大坪场镇、孟溪镇、普觉镇、乌罗镇、甘龙镇、迓驾镇、长兴镇。
15个乡是:
九江乡、太平营乡、平头乡、大路乡、妙隘乡、冷水溪乡、石梁乡、永安乡、瓦溪乡、木树乡、黄板乡、世昌乡、长坪乡、正大乡、沙坝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