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脱贫攻坚既是一项历史性工程,也是一项涵盖面很广的系统工程,更是一件件润物细无声的具体工作,对我们做好新时期的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6年前,在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发出庄严的承诺。19个字,字字千钧。
“决不让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掉队。”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的承诺。在如今的中国,这一承诺正在迅速变为现实。绝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让中国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这不仅仅是一个目标、一份承诺,更是一片饮水思源的初心,一个矢志不渝的决心,一份舍我其谁的信心,一颗志在必得的雄心。
今年是建党97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重大成就,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党和人民重托,恪守职责、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我们现在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要在2020年前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我们就是要实现全面脱贫。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不能丢下一个贫困群众”。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我们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不忘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勤勉工作、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为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胜利感恩奋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好党的政策,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县人民检察院 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