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恬) 12月8日,政协第十四届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国际大酒店11楼会议室隆重开幕,来自全县各族各界的政协委员汇聚一堂,共商科学发展大计,共谋富民强县良策。
会议应出席委员217名,实到215名,因事因病请假2名,符合法定规定。市指导组到场指导。会前,全体委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进行换届纪律培训,签订了换届纪律承诺书;预备会上,听取了县委统战部关于十四届县政协委员换届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各项决议。
冉晓东作讲话
10点整,大会正式开幕,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的领导有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冉晓东,市指导组副组长黄隆武,县委副书记、县长龙群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永明,主席团常务主席桑士棕,以及谢廷扬、龙健清、田如刚、黄晓勇、冉光珍、田茂军等。会议由谢廷扬主持。
桑士棕作报告

谢廷扬主持
特邀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的县领导有田江、朱远纲、吴廷友、夏学文、龙震辉、皮春丽、龙胜和、吴家永、马兴方、何宏伟、龙正江、刘攀、张伶俐、沈晶,以及离退休老领导龙国春、麻绍平、龙正吉、龙征求等。
龙健清作报告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列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选举政协第十四届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通过政协第十四届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等。
会议现场

会场一角
会上,冉晓东首先代表县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大会的全体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他说,过去五年,县政协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突出团结和民生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发挥了思路良策“智囊团”、群英荟萃“人才库”、经济发展“助推器”、社会关系“调节器”、矛盾化解“稳压器”的作用,团结全县人民努力拼搏、奋力赶超,县域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社会大局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目标任务在克难攻坚中全面完成。
冉晓东指出,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践行‘五大理念’,走好‘六条新路’,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幸福新松桃而努力奋斗”主题,要实现既定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全县政协委员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拼搏、务实苦干,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冉晓东要求,政协委员要积极参政议政,谋划发展路径。他说,政协聚集着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优秀人才。各位委员要广建务实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商格局;要发挥优势,凝聚发展合力。政协具有联系广泛、凝心聚力的独特优势。各位委员要发挥主题优势,将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体现到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把人民政协建设成“团结之家”、“民主之家”;要深入调查研究,履行监督职责。政协具有调查研究和民主监督的重要职能。各位委员要紧紧围绕县委的发展思路和决策部署,深入调查研究。要突出民生监督,把监督重点放在执行惠民政策上,放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做到纵向监督无遗漏、横向监督无死角;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加强自身建设是政协提高自身履职实效的重要基础,各位委员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把准政治方向、表达群众诉求、促进转型发展的能力。
受县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县政协主席桑士棕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五年来政协取得的成绩,认为过去五年,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治协商更加富有成效的五年,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参政议政更加广泛深入的五年,是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民生监督更加扎实的五年,是把握主题、发挥优势、团结民主更加有力有为的五年。报告还对今后五年提出了建议,即进一步把握发展主题,为跨越发展再创新业绩;进一步维护中心大局,为和谐稳定再做新贡献;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为履行职能再有新作为。报告还对2017年主要任务做了安排部署。
桑士棕说,十三届县政协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县强力推进五县五化发展战略,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非凡成就的五年,也是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五年。五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省市政协的正确指导下,牢牢把握团结和民生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松桃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受县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县政协副主席龙健清向大会报告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他说,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常委会议提案办理以质量为出发点,以促问题解决为落脚点,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跟踪服务,提案工作稳步推进。五年来,全体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提出提案428件,经审查立案416件,立案率97%。
非县政协委员的市政协委员、无委员的党群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省市垂管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政协机关副科级以上非委员及退休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