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检察院:为苗乡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 时间:2018年07月1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
7月10日,松桃检察院在梵净山区域,开展“护卫醉美梵净山,共保世界自然遗产”专项生态环境保护活动。活动中,该院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排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为守护好世界自然遗产梵净山的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尽职尽责。这是该院为苗乡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该院主动出击摸排,畅通线索渠道,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自2015年7月1日试点以来,该院累计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57件,立案查处252件,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44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165件,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480亩,督促关停盘石青梅铅锌选矿厂等2家违法排污企业,治理河道2.3公里,督促追缴国有地使用权出让金2.6亿余元。
逐案跟踪摸排核实2015年以来在生态环保、督促起诉等各项工作中存在违法和怠于履职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通过梳理行政执法档案从中发现线索;建立“1+N”的工作配合机制,加强内外配合:一方面内部与侦监、公诉、反贪、反渎和预防等部门制定协作配合办法,形成内部案件办理双向协作机制,畅通索来源道;另一方面外部与县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住建局等部门制定开展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主动出击,深入各个部门行政执法一线,通过实地查看、调取执法数据等方式有效拓展线索来源渠道;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该县实际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拓展线索来源。今年,该院主动与纪委监委、公安、水务、国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裸露矿山治理等专项行动。试点以来,内设主要业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0件,占7.8%;专项行动发现线索119件,占46.3%;主动出击摸排线索118件,占45.9%。
2017年8月该院邱桢等两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2017年12月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在全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专项工作中,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先进集体。(张军 李恬)
| (作者:张军 李恬 编辑:stws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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