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桃文化事业发展综述
“山清水秀、文化独特。”这是来过苗乡的游客对松桃自治县的第一印象。苗族傩戏、绝技绝活、山歌等传统文化成了当地苗族文化的“符号”。令人神往的“四月八”“六月六”,技艺精湛的苗族刺绣、气势恢弘的苗家花鼓等更是蜚声海内外。
近年来,松桃加大资金投入和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大力弘扬和传承文化遗产,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先后荣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民间绝技文化艺术之乡”等称号。
出政策强保障
“十二五”以来,松桃始终把文化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县目标考核。
搭建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协调,乡镇部门齐抓共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文化发展工作体系,定期召开文化工作部署会、调度会、推进会,定期督促检查落实。
制定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文化事业“十二五”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促进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乡村记忆”工程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将文化建设统一纳入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坚持文化工作和经济工作同部署,文化阵地建设与城乡基础建设同推进,经济指标与文化建设同考核。
制定出台了《文学艺术创作演出奖励办法》《文化产业发展奖励办法》,投入500万元设立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对在文化传承、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从2009年起,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不少于1200万元的文化发展经费并逐年增加,主要用于送戏下乡、群众文化、文化交流、文艺创作、遗产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夯基础建网络
近年来,该县通过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一批功能完善的大型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构建了以县级“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为龙头、乡镇文化站为枢纽、村文化室为辐射的三级文化网络。
加大“三馆”资金投入力度。2009年投入280万元建设了县文化馆,建筑面积达2531平方米,设置了排练厅、培训室、少儿艺术、老年文艺、公共阅览、书画辅导等功能厅室,配备了电声乐器、民族乐器、灯光音响等设备。2012年该县财政投入300万元,整合上级资金新建了县图书馆,建筑面积达2198平方米。2017年该县投入654.76万元对图书馆进行了升级改造,馆内设有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多媒体视听室、多功能活动厅、休闲书吧等,拥有阅览座位300个,各个服务窗口及活动场地实行全免费开放。县图书馆馆藏图书28.4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8.3万余册,盲文图书1119册,视听文献774件,数字图书20万种。主要开展图书外借、成人阅览、农村图书流通、电子阅览、文化资源共享等工作。截至2016年底,已接待读者累计达70万人次,图书借阅达80余万册(次)。
加大陈列馆建设。2010年投入1200万元修复欧百川故居、新建陈列馆600多平方米,广场600多平方米,占地面积18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已进行对外开放。2016年该县在天龙湖景区新建设了苗族文化陈列馆,建筑面积1873平方米,总投资近2000万元。一楼主要展现松桃苗族的生产生活环境、文化源流、氏族部落、发明创造、服饰文化、民族迁徙等。二楼主要以实物和现代科技手段集中再现松桃苗族古老祭祀文化、歌舞文化、苗族风俗、婚丧文化、生产生活用具等。其中上刀山、下火海是祭祀文化中的亮点,椎牛是苗族最神圣最隆重的祭祖大典,数千行的苗族祭辞可谓是苗族的百科全书。
加大乡镇文化站建设。自2009年以来,先后配套投入96万元、整合上级资金616万元新建了2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每个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达300平方米,配套了灯光、音响、乐器、电脑、投影等服务设施设备,实现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
强服务惠民生
“文化建设重在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改革成果。”近年来,松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进一步丰富和满足。
依托民族传统节日举办活动。每年春节、苗族二月二、四月八、六月六等传统节日,在县城文化广场、重点文化乡镇和民族文化示范村等举办大中型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和书画摄影展。
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每年以寨英滚龙、正大瓦窑花鼓、孟溪花灯、永安高台舞狮、苗族傩愿戏和斜走大刀、上刀山、下火海等为主的傩绝技表演活动20多场次。
大力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组织文艺演出团体深入全县28个乡镇、社区、村、学校开展了送戏下乡活动30多场次,组织选派一批优秀的文艺工作者帮助28个乡镇和238个行政村排练节目352个,送图书下乡两万多册。
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作用,坚持常年开办舞蹈、器乐、书画艺术培训班,开展图书报刊借阅、读书活动等,优惠提供上网查询资料浏览信息等文化服务,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年接待群众达576万人次。
强保护重传承
松桃地处黔湘渝结合部,是荆楚文化和夜郎文化的过渡带。近年来,松桃把遗产保护和传统文化弘扬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批批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传承和保护。据统计,松桃现有文物古迹203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0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8个、县级12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人,市级13人,县级72人。
加强民族文化传承,该县命名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传习基地24所、民族民间文化村16个、民族民间文化培训基地11个,民族文化传承人24人,每年下拨专项经费150万元,支持开展了民族文化传承活动。
加强民族文化挖掘工作,定期组织文艺工作者,积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采风,创作、编撰了《鼓之源》《赶鱼》《打花猫》《酒鼓情歌》《刀尖上的舞蹈》《微笑的伏羲与女娲》等一批民族舞蹈、音乐和民族文化丛书。
加强文物保护,先后成立了文物管理所、文物局等单位,定期深入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投入资金1.5亿元,对寨英古建筑群、德高现(苗王城)古建筑群、大路风雨桥、欧百川故居、石梁红军标语、龙世昌故居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修复,确保了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