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来办是历史的必然,让老百姓来当家作主,出主意、想办法,这样既能改变工作作风,又有利于把好事办好。领导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不能再一味地强调“为民做主”,而要实实在在地变成“让民做主”。
从“为民做主”到“让民做主”,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性质迥异,体现了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折射出执政理念的转变。对于群众来说,“为民作主”通常是被动的,民不过是被人代替、帮助、为了的客体,而不是作主的主体,即自己的正义需要他人来主张,是用领导的意志来代替最广大人民的愿望。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包含着很大的主观成份和“一言堂”概率。还可能导致权力无约束,人性之恶自然发酵,产生一种官场逆淘汰。而“让民作主”则是主动的,是自己给自己作主,自己的事由自己拿主意,自己对自己负责。则是主权在民的表现,是还政于民,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根本路径选择。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要创新工作办法,牢固树立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群众最可爱、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亲,群众最憨厚,群众最朴实,但是群众也最有智慧,也最讲感情。切实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把每一件实事都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发号施令,乐于高高在上做“官老爷”、当“父母官”,表面上“民主”,背地里“民王”。没有告之于民,没有问之于民,没有议之于民,不管老百姓愿意不愿意,则事事“为民作主”。跳“单人舞”、唱“独角戏”,一厢情愿,越俎代庖,结果落得像“包办婚姻”一样,违背群众意愿,群众不认账,吃力不讨好。
“让民作主”就要维护群众的最大利益,有利于群众事的就干,不利于群众的事就坚决不干。充分考虑不同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在定政策、作决策、上项目、抓工作时,让政府信息公开,每件事群众都应参与决策,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事后参与监督,有序政治参与得以实现。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满足,从而自觉地承担起应尽的义务。如果站稳群众立场,学会换位思考,用群众的眼光、群众的视角来想问题、看问题、处理问题,就会得到群众的支持与配合。用制度保障“让民作主”不被变成“为民作主”,对不负责任者承担责任、受到惩戒,警醒其不敢乱作为。尊重民意,倾听民声,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与群众一起干,啥事都好办。少一点刚愎自用,多一些群策群力,少一点“为民做主”,多一点“让民做主”。说的天花乱坠,不如实际行动,群众就会更尊重你、信赖你、拥护你。
领导干部常怀“愧疚之心”、常思“敬畏之意”,提高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增强服务意识,老老实实地面对群众,心甘情愿地服务群众,群众工作可以引导,但不要替他们做主张,改“大包大揽”为“共同参与”,凡重大事项决策须社会公示听证。牢固树立勤政为民、服务至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真正实现由“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由“为民作主”到“让民作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