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解读之六:“六条新路”发展战略之安定和谐之路 |
时间:2016年11月0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
2016年10月25日,县委书记冉晓东同志在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坚持走法治为本、安定和谐之路,全力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发展战略。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这一战略的提出是推动松桃进步发展和实现民族团结的有力依据。《报告》中提到走好安定和谐之路,我县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创新社会治理和全面推进民主政治。
安定和谐之路需要法治的保障。“法兴则天下兴,法治则天下治。”法治是规范经济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是改革所趋、是发展所需,更是民心所向,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上指出:“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就是以实际行动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法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促进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建设。
安定和谐之路需要社会治理创新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和预警应急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持续加大消防隐患、道路交通以及安全生产各个领域的整治力度,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而社会安定有序又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是实现全面创新社会治理铺路石。
全面推进民主政治是我县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的政治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民族团结示范区是人民的事业,没有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构建民族团结示范区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充分发扬民主,充分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才能有效地防止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社会的安宁;只有全面推进民主政治,使全县人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才能促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的稳步发展。只有用民主政治的方式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运用法律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通过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和调控职能,才能使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使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使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和谐。
我们只要“坚持走法治为本、安定和谐之路”,一个经济发达、环境文明、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示范区将很快到来,“安定和谐之路”就会愈走愈长。
(县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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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stwkf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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