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第五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暨2016贵州梵净山松桃苗族文化旅游节(简称“一会一节”)将于2016年9月20日在我县隆重举行。办好这届旅游节,会有助于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介“绝技苗乡·神奇松桃”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松桃城市形象,扩大松桃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松桃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为使活动顺利开展,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条件
(一)关心和热爱旅游事业。年龄16—29周岁(以身份证为准),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松桃户口或在松桃生活、工作和学习一年以上。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较好形象气质。
(三)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文艺特长,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具备良好的交流与沟通能力。
(四)不限职业,了解县情、历史人文。
(五)有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须知
1.参赛选手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报名表一旦递交,除本人声明不可公开的内容外(报名时须书面声明附报名表一并提交),报名表涉及内容即自动视为均可公开内容,主办方拥有免责权。
2.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在比赛期间的活动安排,按照通知日期和地点按时报到,并接受主办方指定的临时性活动安排。
3.决赛选手及选手亲友团需遵守主办方相关规定,不得影响、扰乱比赛秩序。活动期间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4.参赛选手须举止得当,不得有任何违法或对本人形象、大赛形象、其他选手、主办方及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害的行为。
5.参赛选手须服从大赛评委组的评判结果,如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6.主办方拥有参赛选手在参赛及活动期间所拍摄照片、影像的著作权和使用权,主办方有权使用其在全球范围内用于松桃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旅游产品的促销活动。
7.当选的旅游形象大使不得从事侵害松桃旅游形象的活动,否则收回其称号,并视其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旅游形象大使在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后,方能正式获得松桃形象大使的称号,并且其荣誉只在签约期内有效。
9.旅游形象大使须尽职履行与主管部门协议约定的各项安排,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其他主办方未尽之权益,以签订协议的具体事项为准。
10.旅游形象大使协议期内所产生的一切非主办方安排的商业代言、广告等合法收入,概归当事人所有。但该类商业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11.旅游形象大使协议期内应无条件参加主办方安排的松桃旅游形象宣传、推介、促销活动,从事该类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12.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有权修改复赛和决赛的比赛日期及方案等。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4日—6月29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陆
松桃网(www.jadestarcorp.com),了解本次活动内容并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好后进行网上报名,投至760912453@qq.com。
(2)现场报名。携报名表到县旅产办报名。地点:县旅产办(国际大酒店10楼),联系人:龙尤,报名热线:0856-2830342
(3)所需资料
报名时填写《松桃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报名表》,提交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及7寸生活照1张,身份证、学生证比赛前复核。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海选阶段(2016年7月2日—7月10日),比赛地点:县文化馆
由专业评委组在此阶段,从报名的选手中选拔30名选手进入复赛。
(二)复赛阶段(2016年7月15日),比赛地点:县文化馆。
由造型师、摄影师、文艺界专家、旅游专家等组成评审组,对进入复赛的30名选手通过选手综合才艺PK,以现场评分、网络投票(7月11日-15日为第一阶段,7月16日-19日为第二阶段)等手段,最后选出20名优胜选手进入到第三轮的决赛阶段。
(三)决赛暨颁奖晚会(2016年7月20日)
复赛阶段胜出的20名选手参加“2016中国·松桃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决赛及颁奖晚会”,通过专业评委的评审决出冠、亚、季军选手,并从中挑送选手与邀请的表演嘉宾现场表演,最后进行颁奖仪式。
(四)奖项设置
选手级别 |
名额 |
奖品设置 |
备 注 |
冠军 |
1名 |
奖金、证书、绶带 |
10000元 |
亚军 |
1名 |
奖金、证书、绶带 |
8000元 |
季军 |
1名 |
奖金、证书、绶带 |
6000元 |
最具人气奖 |
1名 |
奖金、证书、绶带 |
2000元 |
最佳上镜奖 |
2名 |
奖金、证书、绶带 |
2000元 |
最佳才艺奖 |
2名 |
奖金、证书、绶带 |
2000元 |
最佳气质奖 |
2名 |
奖金、证书、绶带 |
2000元 |
剩余20强选手 |
总30名 |
1年内可免费参观松桃相关旅游景区 |
(五)获奖选手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大赛30强选手本人凭证书1年内可免费参观松桃相关旅游景区;获奖选手可推荐为松桃县文体广电新旅局、旅游企业形象代言人;参与松桃县重大活动宣传推介活动;参加旅游相关培训。
2.义务:进入30强的获奖选手有义务至少积极参与一次松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或参加松桃县政府组织的经济、文化交流活动,为松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比赛内容
(一)海选:自我介绍、形体及服饰展示、才艺展示、基本旅游知识问答。
(二)复赛:介绍松桃、才艺展示、台步、基本旅游知识问答、三分钟即兴演讲(从规定的题目中选)(a、松桃发展畅想;b、我为松桃添彩;c、我为松桃树形象;d、做个合格的形象大使)。
(三)决赛:时装服饰表演、现场答题、才艺展示。
五、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松桃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协办单位:共青团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松桃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松桃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松桃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松桃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报名表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松桃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16年6月1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