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小区配套的学校够不够,条件好不好。21日,贵阳市教育局传来好消息,已为新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拟定了专门的文件,给新建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今后新建小区的规划审批,必须有教育部门签署的意见。
生均用地面积 最少不低于13㎡/人
根据文件要求,开发新建、改建小区时,教育设施配建要按照学龄人口千人指标来执行。贵阳市规定的学龄人口千人指标为:1000人中有3-5周岁幼儿38人,6-11周岁小学生65人,12-14周岁初中生35人,15-17周岁高中阶段学生32人。
在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上,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生均用地面积幼儿园不低于14㎡/人、小学不低于13㎡/人、中学不低于17㎡/人。
新建居住区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幼儿园15-20㎡/人,小学不低于18㎡,中学不低于22㎡/人。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具备时,应达到上述规定。
以贵阳市第一实验小学为例,该校目前共有小学生3200多名,按照新的要求,该校的占地面积应该达到5.7万㎡,而该学校现在的实际面积为76亩,换算下来不足5.1万㎡,达不到新出台规定的最低要求。
而贵阳市第一实验小学所在的世纪城楼盘,整个楼盘的住户约为4万户,约12万人。按照千人指标换算,这个小区的3-5岁幼儿为4560人,6-11岁小学生为7800人,12-14岁初中生4200人,15-17岁高中生3840人。
那么这个小区最少应该建设的幼儿园面积为6.8万㎡,小学面积为14万㎡,中学面积为17.7万㎡,也就是整个楼盘需要有不少于7所像贵阳市第一实验小学那么大的学校。
未按计划建设 商品房不予备案登记
在规划用地管理方面,贵阳市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改、国土资源、财政、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空间布局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小学幼儿园空间布局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对于不具备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新建改建居民区,文件称在确定规划设计条件前,市审核办应当确定居住区学生人口整合实施方案,提出参加招、拍、挂的单位或个人须服从政府教育整合方案和履行教育代建须承担的资金、责任等,经市民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规划设计和土地出让的条件之一,并在土地出让协议中约定。规划、住建、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核实建设单位相关手续前,须核实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土地出让条件完成相关要求。
合并、置换、搬迁、扩建中小学,需对原校舍、场地进行调整的,应当确保教育资源不减少。凡迁建学校,老校实行资产处置的,所得资金应全部用于学校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贵阳市政府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新建改建居住区规划,其教育配套设施,应当有教育部门签署的意见。新建、改建居民区配建的中小学幼儿园与住房建设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如果房开商未按计划建设,还将被追责。新建改建居住区开发项目竣工后,未按照建设计划完成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手续。该开发企业录入政府信用信息中不诚信企业名单。对该开发商建设单位的后续开发项目,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