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转出新活力 |
时间:2015年01月0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
本网讯(县纪委 唐明清) “纪检检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要转彻底、转到位,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做到‘再硬的骨头都敢啃、再厚的情面都敢破、再大的马蜂窝都敢捅’。”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上,县委书记冉晓东的话掷地有声。
2014年,松桃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深化“三转”,正本清源,回归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摈弃“包打天下”的“越俎代庖”现象,认真种好“责任田”,管好“一亩三分地”,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不仅监督事,更要监督人,不仅捡“芝麻”,更要捡“西瓜”。
“简政瘦身”转职能。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构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新格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全面清理协调议事机构和工作领导小组,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将县纪委监察局及其班子成员原来参与的68个协调议事机构和工作领导小组缩减至16个。根据省、市纪委关于不准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兼职及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对县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负责人的工作分管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对部分负责人兼职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得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摆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角色。
“釜底抽薪”转方式。进一步转变监督检查方式,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为监督其履行职责,从重点监督事转变为既监督事又监督人。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完善《松桃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对29个纪检组实行统一选拔配备、统一教育培训、统一考核奖励、统一调度使用,实现“统得了、管得住、用得好”。推进委局机关机构改革,整合4个机构,撤销1个机构,增设3个机构,整合办公室和监察综合室,设立办公室;整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派驻机构管理室;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科室设置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倾斜,办案人员占到委局机关总人数的70%左右。
“重锤猛敲”转作风。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打造纪检监察“铁兵”。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自查自纠,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开展松桃纪检监察干部勤政廉政“十要十不”公开承诺活动,县纪委对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承诺的责任人,视其情节进行问责直至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一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因参与聚众赌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党内职务处分,并调离原单位。一乡镇2名纪委委员因参与违规酒席送礼,分别被全县通报、党纪立案调查。
“三转”转出新活力。2014年,全县共处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干部209人,同比增长171%,其中科级干部108人、一般干部101人。抓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共检查酒店、山庄、会所等160余家(次)。开展民生项目核查,收缴违规资金704万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6件,结案104件,党政纪处分11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其中,立案数、处分乡科级干部数、移送司法机关数同期比分别增长62.9%、31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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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明清 编辑:stwly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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